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劳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以下简称年度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对象:涵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等企业。
二、时间方式
时间:从2026年7月2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各用人单位填报《张家口市崇礼区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年度审查手册》(以下简称《年度审查表》),按要求提供有关原始书面资料,报送劳动关系和监察执法股接受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参审情况及审查结论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审查内容
(一)参加年度审查书面材料情况;
(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四)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五)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六)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七)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八)支付劳动者工资特别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情况;
(九)依法登记、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十)其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
四、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审查年度的情况,即开展年度审查当年的上年度1月至12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一)单位相关原始证件资料和复制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单位证照副本,劳务派遣、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的相关许可证等;
2.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3.12月底全部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4.2025年6月和12月劳动者考勤表及对应月份的工资发放情况(银行流水或劳动者签字工资支领表)、社会保险申报缴纳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5.用工单位如有使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情况,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派遣协议、外包协议等相关资料;
6.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2025年度应付职工劳动报酬明细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资料;
7.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批件;
8.劳动者工资支付(包括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记录资料和工资总额组成;
10.与劳动者订立(续订、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范本),3份不同岗位劳动者签订(续订、变更)的劳动合同。
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各种资料应当复制一份,复制资料要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需制作和填报的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报告;
3.本年度填报的《年度审查表》。
五、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参加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的准备工作,如实填写《年度审查表》,书面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电子版发送到ldgxjczfg@163.com,请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不得更改文件格式,切勿在表格规定范围外填写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材料,禁止弄虚作假。
(二)各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违法问题,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三)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依法接受审查,逾期不参审或拒不参加书面材料审查的单位,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人:徐宁、郑浩谦
电 话: 0313-7688128
地 址: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公安备案号:13073302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