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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崇礼区财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23-11-29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机关简介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崇礼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1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口市崇礼区财政局(简称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张家口市崇礼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我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组织落实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区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落实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组织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券申报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按照省市具体办法,管理区政府国外债权、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工作以及对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转变职能:

(一)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区、乡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税务局的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区税务局负责对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执行过程中的征管问题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区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第六条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文秘、会务、接待、信息、信访、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及传播国家优秀语言文化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帮扶工作。

(二)预算股

负责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区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汇编全区年度预算。承担区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提出对乡镇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负责乡镇财政预算收支汇总。拟订区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办理市对区的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承担各乡镇财政运行分析监控。指导乡镇财政业务。实施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区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区级部门、乡镇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的具体组织协调以及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区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综合治税的信息管理和税收分析工作。牵头承担冬奥会筹办期间财政相关工作。

)国库股

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调度全区预算支出进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落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行财股

承担行政、群团、公检法司、宣传、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联合会、市场监管、总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相关政策,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等工作。

)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住建、城管、应急、涉外、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落实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及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清洁发展委托贷款管理工作。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市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监督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承办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会计监督股

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定全局对外检查计划,统一协调全局对外检查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政府采购办

负责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标准草案。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负责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活动。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政府性债务管理股

提出全区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区政府债券申报、转贷、兑付和国债转贷还本付息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分析和项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负责全区融资管理指导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负责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定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第七条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7股级职数1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张家口市崇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张家口市崇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41日起施行。

机构负责人:王志刚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崇礼区长青路43号

办公电话:0313-46121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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