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医保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8-28      发布机构:医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关简介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索引号:clqybj/2019-00006


一、组织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完善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制定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机构负责人:刘晓燕

办公电话:0313-46171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