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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个人部分补偿资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10      发布机构:区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家级公益林个人部分补偿资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现将我区2025年度国家级公益林个人部分补偿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偿资金发放依据

1.政策依据: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21】93号)《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实施细则》。

2.补偿标准:

标准为15.85元/亩1年(国家补偿标准16元/亩1年,委托林草局统一缴纳森林保险费0.15元/亩)。

3.支付方式:

2025年度国家级公益林个人部分补偿基金第一次先拨款 124410.26元,等甲方验收合格后拨款剩余金额。

二、补偿资金发放范围本次公示涉及我区8个乡镇、14个村,共24户农户。

三、详细发放情况可查看:2025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统计表(个人部分)

四、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2025年7月18日完成拨付。

2.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系统直接发放至农户个人账户

五、监督方式

1.公示期限:2025年7月9日至7月1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区林业和草原局局监督电话:0313-46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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